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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草案)》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5-06-03 09: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草案)》的审议意见

(2015年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调整情况的说明,审议了《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草案)》。

会议认为,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和依据,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是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2001年版《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于1995年开始编制,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复实施。从规划执行的情况看,十多年来,上版总体规划对于我市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城市骨架不断拉开,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显著提升。

会议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版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一些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与总体规划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总体规划亟需调整、补充和完善。市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在总结上版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规划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和充实,符合“新常态”的发展要求和我市城市发展建设的客观实际,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优化城市空间,有利于合理控制城市规模,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较为清晰,城市性质与职能定位较为准确,目标措施较为可行,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本次会议决定,原则通过《规划(草案)》,《规划(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批。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保障规划的协调统一

市政府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及早上报审批。总体规划批准后,要抓紧相关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完善,确保整个规划体系协调一致。尤其要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通过发挥“三规”合力,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提升城市功能

要加强主城区核心区域的规划控制,合理安排绿地和休闲空间,逐步疏解主城区核心区域的人口压力,为主城区发展留足空间;要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城市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的编制深度;统筹规划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市民休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的基础服务功能,逐步解决主城区交通拥堵、厂居混杂、基础设施落后、新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三、彰显城市特色,不断丰富城市内涵

要加强规划引导,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快发展旅游和生物医药等接续产业。规划要充分体现本溪特色,尊重我市自然、历史、文化和产业沿革,突出山水城市、生态城市的理念和元素,发挥我市平顶山、太子河等独特的山水资源优势,塑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四、严格实施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并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的实施情况。要加强规划的依法管理,杜绝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反法律法规随意调整规划和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批准后的总体规划在执行中需进行变更的,要严格依法按照程序报批,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依法、有序、科学推进城市建设。

五、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规划依法批准后,市政府要及时予以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规划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城市规划,人人执行城市规划的良好社会环境,凝聚建设“三都五城”新本溪的强大合力,共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