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评“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5月26日,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市获评“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自1996年全国“三五”普法起设立此项荣誉以来,我市连续第4次获此殊荣。溪湖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3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六五”以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培养典型、示范引路、滚动发展、全面升级的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形式,扎实推进各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受到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肯定。我市还积极将普法教育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许多领域实现突破,形成了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普法工作全民参与、普法成果全民共享的良好局面。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