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政务要闻>详细内容

我市提高引进人才补贴范围和标准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05-19 09:50: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作为创新第一资源的优势,加速推进本溪新一轮振兴发展,日前,市人社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以人才激励、流动为切入点,通过给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办法》在过去仅对引进博士予以10万元的购房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新引进的博士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应层次人才,可享受20万元购房补助和连续3年每月2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新引进的硕士层次人才,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助和连续3年每月1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新引进的国家“985工程” 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此外,上述人员中办理助学贷款的优秀贫困毕业生,其助学贷款及利息还将给予全额补贴。同时,凡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县(区)人员,可优先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事业单位满足调任条件人员可调任机关,积极为人才发展提供平台。凡经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我市机关(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符合人才引进范围和条件,也可享受人才引进相应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