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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求效 以“动”求实
本溪县纪委监委以“融合型协作区”为突破点持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1-07-05 07:58:5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以“合”为基础,以“动”为手段,通过打造“融合型协作区”,整合监督力量,协同精准发力,突出工作实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深度整合融合,汇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动力。本溪县纪委监委立足强化人员力量,夯实监督责任,首创了“融合型协作区”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谁来做”的问题。2018年以来,本溪县纪委监委相继优化整合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三方力量,科学设立了6个“融合型协作区”,构建起覆盖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融合型协作区”一经设立,本溪县纪委监委立即在功能发挥上狠下功夫,加大了组织、沟通、协调力度,逐渐将交叉互检、联合办案、提级办理等监督方式融会贯通起来,效用发挥出来,切实杜绝了乡镇(街道)受地域限制、政策水平、熟人干扰等因素影响,改变了以往乡镇(街道)纪(工)委位低权轻、势单力薄、单兵作战的困境。2018年以来,6个“融合型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2399件,占全县总量的68.4%;立案689人,占全县总量的69.9%。

  聚焦协同联动,拓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路径。本溪县纪委监委着眼于协同联动,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模式,推进各项工作真正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依托“融合型协作区”,创新“3+3+2”立体监督模式,即:协作区坚持法纪宣传、查办案件、专项整治“三到村”;村级监督员坚持政策宣传、走访摸排、教育监督“三到户”;针对发现的问题,统筹开展县委巡察和派驻监督“两个回头看”,以倒推式监督提升监督的精准度,让“监督触角”直达乡村“神经末梢”。截至目前,“融合型协作区”通过“走千家进万户”大走访大摸排等专项活动和30批次专项整治(治理),到镇进村督导检查516次,组织联合办案、交叉办案163次,开展监督“回头看”35次;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入户走访67068次,向群众宣传党的惠农惠民政策、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1894次,收集、上报问题2036件,协助乡镇(街道)纪(工)委进行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处共计95件。同时,在前移监督预防关口上“精耕细作”,探索使用“以督促防”协作监督模式,主要是“融合型协作区”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向有关地区、部门下达《监督提醒书》,这种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监督提醒,有效解决了同级监督乏力问题。目前,本溪县党委领导、纪委主导、部门联动、同向发力的“大监督”协作机制初见成效。

  发挥制度效能,巩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本溪县纪委监委坚持科学、实用和可操作的原则,固化和完善了一批成果经验,陆续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模板,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科学制度和有效机制下规范运行。其中,在工作程序方面,制定了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在谈话室使用管理、走读式谈话以及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制定20个工作模板;围绕“融合型协作区”日常监督、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出台9项工作制度。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实化上下两级一体推进文章,一方面加强统筹设计,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由本溪县纪委监委统一出台制度规定;另一方面做好点对点指导,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制定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的选聘、培训和退出等配套制度。通过模板化、制度化管理,精确画好“施工图”,工作内容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确保工作干到点子上、干到关键处,监督保障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进一步激发巩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