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创建“幸福小区”提升老城居民幸福感
5月15日,溪湖区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拉练,重点对河东、河西、彩屯、彩北、竖井5个街道办事处进行集中走访,并对下一步创建“幸福小区”规划建设做出谋划部署。
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溪湖区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和谐拆违,受到百姓极度赞扬和热烈支持。全区共有违建6738处,目前已拆除5257处,拆除率达78%,剩余违建将在6月底前全部拆除。为了巩固城区环境整治成果,溪湖区早在3月29日专门召开创建“幸福小区”工作会,并下发《溪湖区创建“幸福小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实施百个“幸福小区”创建工作,今年要打造出10个精品“幸福小区”。
为了真正建成高品质、高质量的“幸福小区”,实现老城蜕变,溪湖区积极与市直部门和设计单位对接,做好后续建设规划工作,在小区停车位、休闲广场、绿化美化等方面广泛征求百姓意见,尽可能从百姓的需求出发。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小区物业管理经验,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到自助式物业管理中来,真正做到“百姓小区百姓建,百姓小区百姓管”。溪湖区还将通过“幸福小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在全区范围内,总结推广一批创建新典型、新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区掀起创建高潮,最终达到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民主自治、幸福祥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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