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社局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了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明山区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规定,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对辖区用人单位集中进行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工作。
明山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做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本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工作充分利用“两网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核,为熟练运用申报系统,为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区人社局组织监察员集中学习网上申报业务;二是严格规范报告工作。本年度进一步加大年审工作力度,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做好总结。要将审查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相关部门,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学习。
明山区人社局将以本次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工作为契机,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打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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