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日前,桓仁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提请2017年棚改项目贷款偿还本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视察意见,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
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立、丁连群、刘金才、李玉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邵涛、县法院院长王其林、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提请2017年棚改项目贷款偿还本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视察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县政府社会养老保险、县法院民事审判、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讨论。
关于社保工作,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覆盖面和惠及面,社保基金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同意这个报告。在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社保政策宣传辅导,切实增强全民的社会保险意识,提高职工群众参保积极性;要抓好征缴扩面工作,把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扩面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扩面续保工作,实现社保全覆盖;要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监管,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制度管理,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严格基本养老金的发放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关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认为,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思路有创新、工作有实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同意这个报告。在今后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把防控风险、服务大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办案考核体系,增强法官责任感。改进立案、审判、执行等流程管理,细化管理措施,创新管理举措,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做到案结事了。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借助和发挥社会调解资源,合力解决社会纠纷;要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妥善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内部人员配置,整合办案资源,提倡领导带头办案,努力缓解民事法官办案压力。重视法官职业道德与廉洁自律的教育管理,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树立民事审判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共同建设公正廉明的和谐社会,彰显司法公正的理念。
关于检察院侦察监督工作,会议认为,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侦查监督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有效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同意这个报告。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确保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的长态化。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的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和数据交流,扩大侦查监督线索来源途径。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形成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强化侦监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培训,优化考核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侦监干警队伍;坚持以案释法,提升宣传效果。注重发挥典型案件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用身边发生的案件教育干部群众,促进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鲁晓玲、孟祥颖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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