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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防火责任

来源:明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4-06 14:23:02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3日下午,副区长潘政宗同志代表区政府对今天发现火情的街道办事处和包村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对各单位在火源管控方面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并对做好清明和“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悦武书记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四点意见和李友区长提出的“三注重、三强化、一保障”要求,组织开展好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保持平稳态势。
  二是要切实发挥现有森林防火检查站作用,将检查工作做实、做细,严禁火源入山。在4月4日上午10点以后要立即调整卡点位置到集中的坟头、墓地周围,切实做到死看死守,确保第一时间对烧纸、烧香行为进行制止。
  三是要严格落实“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火场实情,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对查实的火情,要按照规定予以上限处罚,绝不姑息。同时,要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违法野外用火当事人予以曝光。
  四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做到包保到位。各单位要将带队领导、包保人员名单报送至区防火办,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防火工作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深刻总结教训,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再无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