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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县同步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来源:桓仁县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7-02-17 14:4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近期,桓仁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了新一轮调整。
  据县社保部门介绍,本次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接同期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兰晓明)】
  根据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支情况,一类至八类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0.9%、1.4%、1.6%、1.8%、2.6%、2.8%、4.0%。其中,事业单位执行一类行业费率,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执行二类行业费率,全民企业则执行六类行业费率。
  同时,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不同,工伤保险费率也会相应浮动。
  【接同期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兰晓明)】
  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实行费率浮动,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通过此次调整,桓仁县工伤保险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使桓仁县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质量、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得到了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