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租房实物分配造福百姓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获悉,我市近年来持续推进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安居惠民、暖心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今年我市成功举办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大会,共有181户保障对象选取了满意的公租房。
据了解,为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我市共对181套公租房进行分配,经审核,具备资格的317户参与了抽签分配,181户保障对象成功选取了房源。公租房户型有双室和单室,室内达到简易装修,可直接入住。月租金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为4元/平方米。此外,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参照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1.8元/平/月执行。在此基础上,对低保户减免60%租金,按0.72元/平/月收取租金;低保边缘户减免30%,按1.26元/平/月收取租金。
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我市科学统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保障房惠民工程。在今年的配租对象上,除了安排我市2014年底前持有《本溪市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资格证》但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和符合公租房保障对象在高新区居住的住房困难家庭外,特别对已纳入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采取优先配租原则,安排残疾人家庭按单双室分两轮进行。
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开,我市建立了多部门协查会审、逐层把关制度,严格按照省“六公开一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前期经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办四级审核。在分配过程中,市住房保障办与承办单位市房管中心提前进行工作对接,由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严格审核,市房管中心调集骨干力量从分配程序、分配步骤、身份审核、抽签配号等各个环节入手,精心制定分配计划,合理安排岗位和人员,为老百姓切实解决买房难、租房贵的难题。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