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持居住证可在我市办理出入境证件
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公民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非本溪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即可在我市办理出入境证件。这项制度实施仅一个多月,我市就受理审批外地人办理出入境证件27人次。
自4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措施。目前,只要在我市办理了《本溪市居住证》,就可以在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这一便民利民举措的实施,使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节约了办证成本,方便了群众工作生活。
都瑛谬是在我市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导游,其户籍所在地在大连,由于工作原因,她需要经常办理赴港澳签注。自从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实施此项措施以来,都瑛谬成为了一名受益者。“以前每次办理赴港澳签注都要回老家大连,费时费力还费钱,现在可好了,再也不用来回折腾,在本溪就能办了,真是太方便了。”都瑛谬高兴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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