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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征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2-10-26 10:05:3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共筑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防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集的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线索包括: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未按地方法规要求取得登记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宣称有“减肥”“壮阳”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利用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电话推销方式违规直销、非法传销保健食品等行为;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学校(幼儿园)食堂承包单位或集中用餐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学校(幼儿园)周边违规经营食品,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或者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生产、运输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或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无证生产“窝点”;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化妆品;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申请注册或备案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其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手机APP、小程序以及信件等方式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开展线索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