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小微企业 振兴本溪经济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新思考
近年来,本溪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比北京等直辖市及沿海相对发达的地区本溪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和不足之处。现在本溪面临的困境之一就是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本溪原有的煤炭和钢铁等支柱产业随着从2015年开始的国内钢贸危机,钢铁生产过剩市场低迷,国内煤炭价格的持续下滑,致使曾经拿现金排队买主焦煤的钢企纷纷停产,受到行业大环境的影响,一直靠煤炭经济支撑的山西省经济连续多年经济增长疲软,GDP排名持续保持倒数,甚至不少大型国企陷入各种债务泥潭中,这就导致了本溪必须进行业态的创新,在保持住原有支柱产业的同时,也应从小微型企业着手,加大支持力度,从而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明确指出,小微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而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也将为本溪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制约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成本高。电力资源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要素,由于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用电企业没有议价权,导致了用电价格偏高。东北地区资源富集,电力资源也比较丰富,但丰富的电力资源并没有在市场上形成相对低廉的价格。尤其是对小微型企业来说,环节复杂、办理时间长,价格负担重是压在企业发展上的“三座大山”。对此,北京市开展了小微型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专项服务行动,办电环节由原来的6个减少到2个,低压电力接入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41天压缩至25天以内。同时,还将低压供电容量由100千瓦提升到160千瓦,供电企业全额承担表箱及以上设备设施投资。在公用设施接入方面,按照2017年相关数据测算,可为用户节省外电源投资约12亿元。
制约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执行合约成本偏高,主要表现在企业间拖欠货款现象比较普遍。交易谈判中,小微型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小微型企业一般成立时间较短,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且没有形成稳定的商务或社会关系,在以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在缔结合约的过程中,小微型企业处于弱势的谈判地位,如定价权、货款结算条件等。另一方面,在遭受损失后,小微型企业的维权能力较弱。由于标的金额较小及我国在相关领域制度的不健全,导致追讨损失的成本相对过高,致使小微型企业难以实现维权,特别是当交易对方是具有跨国或国有背景的大型企业时,小微型企业的利益就更难得到保障。对此政府可以考虑出台小微型企业法律援助办法,设立小微型企业法律援助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护小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
万事俱备,东风已起,本溪必将随着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而迎来又一次的崛起和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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