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18〕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本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现旅游产业全域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导则》和《本溪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本溪市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工业强市、旅游兴市、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成“中国北方著名的国际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目标,加快推进区域资源有机整合和产业深度融合,丰富和提升“中国枫叶之都”内涵,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助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以大众化、多样化需求为导向,以“县(区)达标、全域推进”为方法,力争用2—3年创建,实现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比重20%以上,年接待游客人次达到全市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1+3”旅游综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旅游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厕所革命及公共服务建设成效显著,旅游数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总体原则
(一)注重个性塑造。发展全域旅游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突出差异化和个性化,加大核心吸引物和特色旅游产品的培育开发力度,打造“一枝独秀”的战略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突出改革创新。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全力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建党政统筹领导机制,推进旅游统计改革创新,探索建立“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实现旅游管理智慧化、旅游信息智能化。
(三)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全空间谋划、全方位推进、全产业融合、全社会参与、全时空统筹的全域旅游发展观。建立健全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多规融合机制、资金整合使用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整合营销机制、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市、县(区)联动,城乡统筹,协调推进机制。
(四)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关联带动功能,大力推进农业、文化、林业、体育、养生养老等相关产业和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实施“旅游+”和“+旅游”,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构筑全域、全产业大融合的发展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1.统筹全域规划编制。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旅游全域化发展串联起中心城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景区,构建“一路一带,一城一域”全域旅游空间发展格局;县(区)结合上位规划和区域主体功能区等专项规划,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本溪县、桓仁县编制国际旅游度假区规划,启动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市相关部门编制或修订现有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服务旅游全域化发展。
2.统筹全域环境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三年攻坚计划,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太子河水系治理、城市综合整治和青山保护工程力度,优化城市整体环境;开展主要旅游沿线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净化、绿化、美化整治行动,对重点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推进旅游风景线建设,将磨石峪至关门山、回龙湖码头至枫林谷等通景公路建成区域旅游示范风景路。
3.统筹全域资源开发。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区域旅游资源统筹开发,推进同类型资源的系列化、主题化开发,异质资源的特色化开发;聚焦优势资源,打造体现自身战略定位的“拳头”产品,形成“龙头带动、特色推动、多点支撑”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4.统筹全域整合营销。统筹策划城市(区域)品牌形象定位,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城市品牌形象VI体系;统筹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和媒体平台,建立市、县(区)、企业联动的宣传营销机制;精准定位旅游市场,实施精准营销,扩大东北三省、京津冀等重点客源城市的市场占有份额;加大散客目的地的宣传营销,开发自助游、自驾游、背包游、高铁游、亲子家庭游等旅游市场和游线。
(二)构建全域旅游发展平台
5.实施强企发展战略。组建本溪旅游集团,培育综合性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两县加快现有旅游企业集团的建设,打造年产值超亿元的综合性旅游企业集团;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高新区要围绕产业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加快培育特色涉旅企业集团。
6.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本溪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中的115个重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本溪县汤沟、温泉寺两个温泉旅游集聚区,桓仁县枫林谷·房车露营公园、虎谷峡旅游开发项目,明山区幸福花海项目,南芬区大冰沟景区、大峡谷景区、财神寺景区,本溪高新区康溪理疗温泉度假村二期等项目,全部建成投产运营。
7.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加快推进五女山、关门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2018年,五女山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部完工,关门山力争进入省或国家5A级景区创建名录,启动景区提升改造工程;2019年,五女山景区力争晋升国家5A级景区,关门山景区完成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020年,关门山景区力争晋升国家5A级景区,全市晋升4A级景区4家。全面推进景区服务智能化,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启动建设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3A级以上景区及其他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等服务功能,到2020年景区智能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8.实施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推进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县(区)结合区域实际按照5A级景区标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小镇。到2020年,力争将天著国际温泉休闲特色小镇、汤沟温泉养生特色小镇、桓仁康养休闲特色小镇、森林狩猎特色小镇等打造成省或国家级特色旅游小镇。
9.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市287个行政村的环境治理达到美丽乡村标准,新建美丽乡村示范村50个,力争实现全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覆盖率达到50%;争取省以上奖补资金40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270万元。
(三)实施“+旅游”促产业融合发展
10.推进“农业+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农旅”融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市“农旅”融合发展成果显著。本溪县建成集采摘、加工、销售、旅游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桓仁县边石哈达田园综合体、沈阳集农田园综合体项目建成运营;明山区“五朵金花”农业景观带建成运营,成为省级以旅游理念经营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典范;南芬区思山岭旅游观光带建设成效显著,杨木沟冷水鱼特色旅游产业项目投产运营。
11.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深挖历史文化资源,编排一台大型文艺演艺剧目定点演出,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与景区合作共赢;深挖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抗联精神,培育红色经典景区,创作一台戏、拍摄一部电影、收集整理一套抗联歌曲、设计开发一套纪念品,规划设计红旅精品线路,打造“抗联”品牌。
12.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引进“体旅”专业机构,加快培育体育旅游品牌。本溪县、桓仁县各建设一条能承办体育赛事的骑行绿道,力争同步配套驿站服务区;明山区要加快山地体育公园建设,金坑山地自行车训练基地尽快建成运营;南芬区启动户外徒步运动基地建设,打造省级户外运动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景区面向游客开展“体旅”赛事活动,如开展“铁刹山登山大赛”“百万青少年戏冰雪”等。
(四)完善全域旅游配套设施
13.构建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启动本桓高速公路建设,尽快建成贯穿我市东西交通大动脉;加快推进集本线三架岭隧道及引线改建工程、小桥线连洲岭段改扩建工程、本宽线北大岭隧道及引线改扩建工程建设,2018年9月底前集本线三架岭隧道及引线改建工程、本宽线北大岭隧道及引线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小灯线迎水寺至青石岭段、汤城线汤沟至城门段改扩建工程,力争早日建成通车;加快推进金坑线南芬新材料产业大道工程,2019年9月底前建成通车。完善城市公交运输体系,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在我市旅游旺季,交通部门要根据旅游市场出行需求,做好旅游群众交通运输保障。
14.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加强全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全市旅游交通干道沿线设置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规划完善主要乡村公路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标识设置;规划完善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建设,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设置符合A级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置要求,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15.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继续建设提升景区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全市旅游集散中心,本溪县、桓仁县各规划建设一个区域旅游集散中心;结合旅游旺季,在区域重要交通枢纽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站,为游客提供便捷服务;探索引进市场机制,规划建设旅游综合服务驿站。
16.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做到主要旅游景区、旅游沿线及客运车站等场所厕所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2018—2020年,全市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58座。2018年,共新建改建旅游厕所54座,其中本溪县15座、桓仁县17座、平山区2座、明山区15座、南芬区5座。实施旅游厕所评级制度,全面推进旅游厕所提升改造,A级景区、重要旅游节点旅游厕所建设全部达到A级以上标准,其中2A级达到50%以上,5A级景区按要求建第三卫生间,4A级景区提倡建设第三卫生间。
17.丰富旅游要素配套。推进传统服务业“适旅性”转型,大力发展特色餐饮、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配套服务业。出台扶持微小旅游商品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地方土特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每个县(区)包装推出2种以上游客认可的便携旅游商品,培育至少一条特色购物美食街区;两县筹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旅游商品展销平台。鼓励引进品牌酒店,支持发展时尚酒店、主题酒店、精品民宿和房车营地等新型服务业态。2018—2020年,新建、改建精品民宿20处。2018年,新建改建精品民宿6处,其中本溪县2处、桓仁县2处、明山区1处、南芬区1处;支持发展汽车旅馆,关门山、大石湖、砬门和龙祥岛等房车(自驾车)营地建成运营。
(五)构建全域旅游智慧发展平台
18.建设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平台,构建以流量监测、安全监管、信息处理、导游服务等为核心的旅游大数据中心;县(区)完成区域和4A级以上景区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与大数据中心同步对接。
19.建设旅游移动端服务平台。开发本溪智慧旅游移动端服务平台,构建以信息发布、服务查询、产业监测等于一体的移动端旅游服务平台。
20.创新旅游统计指标体系。依托旅游大数据中心,加强与大数据企业和专业机构合作,构建新型的旅游数据采集体系,科学制定旅游经济规模评价指标体系。
(六)构建全域旅游综合监管体系
21.构建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旅游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涉旅领域执法检查,促进旅游部门与相关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1+3”旅游执法模式(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推行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构建管理内容覆盖旅游领域新机制,综合执法常态化。
22.健全旅游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旅游安全政府属地化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涉旅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景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大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文明旅游程度和游客满意度。
(七)构建全域旅游惠民体系
23.推进旅游发展惠民利民。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博物馆、纪念展览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场所免费向游客和市民开放,推行A级以上景区向游客实行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特殊群体门票优惠减免政策。
24.构建旅游创新创业高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沈本旅游一体化建设,发展旅游联盟组织、跨区域活动承办单位、旅游网络发展企业等新兴旅游服务商;实施精准扶贫,鼓励农民发展农家乐和农产品种植,销售“本溪山耕”农特产品,通过发展旅游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到2020年,农民因旅游发展直接受益达20%,旅游新增就业占当年新增就业20%以上。
25.营造和谐旅游环境。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加强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志愿者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积极运用12301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咨询中心等多种手段,形成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的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反馈机制。旅游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100%,年度内无严重旅游投诉事件,无被国家和省旅游部门给予的严重警告处理,无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建立旅游从业者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设立旅游诚信榜和曝光台;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实现无黑车、黑导、黑店、黑社等问题,无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现象,以游客、员工、市民为主体的第三方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五、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本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发展委,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行动计划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三年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
27.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依托已有平台促进旅游资源交易,促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各类旅游项目。
28.强化用地保障。将旅游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对旅游景区中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在未改变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等,不认定为建设用地。
29.强化人才保障。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点人才支持计划,探索引进新兴产业、现代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领军型、紧缺型旅游人才。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实施旅游从业万人培训计划,建立自上而下、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加强对旅游管理人员、酒店餐饮服务人员、农家乐民宿业主、导游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服务礼仪与服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塑造规范专业、热情主动的旅游服务形象,从整体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
30.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任务考核机制,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本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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