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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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表扬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北地派出所王冠壹警官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24-01-31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9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公安局领导你们好,本人通过市长信箱这个平台表扬一下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北地派岀所王冠壹警官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受害人态度随合从没有不耐烦的情况,事情经过是本人于2022年7月22日下午1点左右在平山区一洞桥桥洞子里本人当时骑的自行车被摩托车追委把本人撞伤,后摩托车司机逃跑后还找人辱骂受害人,及威胁受害人及受害人父亲前前后后辱骂有十分钟左右,由于当天医院检查给受害人漏诊了,受害人当时感决身体没事就没追究此人的责任,过了半年后本人单位体检发现左胸肋骨骨折三根本人又多次找到当天岀警的王冠壹警官说明情况王冠壹说按法律条文过了追诉期受害人多次找王冠壹警官,王冠壹警官也多次给受害人普及相关法律及讲节让受害人去法院起诉按流程依法维权,后王警官说我们可以全程配合你,法院要需要我们就可以提供执法仪及报警记录,在几次合王警官交淡后受害人被王冠壹警官的真诚打动了心结也终于打开了王警官也挽救受害者本人的心里,本人特别感谢明山分局北地派岀所王冠壹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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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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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本溪市公安局 | 回复日期 | 2024-02-0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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