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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小区有城市禁养烈性犬(罗威纳)
来信人 林** 来信日期 2022-09-25
信件索引号 202200089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明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09-27
办理结果

2022年9月26日17时许,新明派出所民警到本溪市明山区幸福E家5号楼实地走访调查,该户家中无人,在门口也未听到犬吠声。随后民警通过物业和社区了解到房主电话,经电话沟通了解到,段疫情期间房主朋友在其家中寄养犬只,现犬已经被其朋友接走。民警通过电话向其告知,在市区内不得饲养禁养犬种,饲养其他犬种也需要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狗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遛狗。如有其他情况可以与新明派出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