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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问如何开办一家旅行社?
来信人 孙** 来信日期 2019-06-14
信件索引号 201900120
信件内容
请问如何开办一家旅行社?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回复日期 2019-06-17
办理结果

市民您好:

设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2016年2月6日施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2.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3.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4.传真机、复印机;5.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6.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申请材料:1. 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2.法定代表人履历及身份证明;3.企业章程;4.经营场所的说明;5.营业设施、设备的说明;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咨询电话:024—4388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