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全力配合,市信用办积极谋划、统筹推进,制定出台了政务诚信建设、联合奖惩等方面的信用制度,初步构建了的信用制度框架,建立良好的信用基础。
2010年3月,我市积极组织筹备,全面开启“信用本溪”建设。
2016年1月,我市启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双公示”工作。今年上半年抽检,我市“双公示”工作考评达标。
2016年9月,印发《本溪市推进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了全市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公示和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部门协同的监管合力。
2017年11月,印发《本溪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
2018年8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2020年10月,印发了《本溪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诚信氛围。
2021年初,市信用办印发了《2021年本溪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八个方面30项具体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夯实基础、政府示范、发挥监督、促进应用等关键环节。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强化领导,加强考核,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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