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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贫困户申请廉租房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0-09-24
信件索引号 202000124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明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09-28
办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新明街道办事处立即联新兴社区了解情况。经了解,该居民于2020年7月办理下来低保,按政策低保人员如无住房,需在租房满半年方可以申请廉租房补贴,投诉人不符合申请廉租房补贴条件(无租房经历)。同时,公租房分配房屋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分配管理,社区只是协助有关部门查看居民准备材料是否齐全,从去年七月至今市里无房源通知停办申请住房。社区已将此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详细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