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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新明街道违规隔离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0-07-27
信件索引号 202000090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明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07-27
办理结果
新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联系,将《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4号和区防疫指挥部下发的通知中相关管控措施要求,明确传达给投诉人,管控地址要详细到街道,因此该投诉人四口人均符合集中隔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