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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聚鑫园水果超市强买强卖猪肉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0-03-17
信件索引号 202000016
信件内容
地点:明山区八一小区旁 聚鑫园水果超市
3月14日,到聚鑫园水果超市购买猪肉,标志牌显示按斤称重,与卖肉人员沟通后,也是明确论斤卖,之后我跟服务员说割半斤肉,遭到卖肉人员拒绝,说是按他们指定切好按块卖,而且必须是整个大块一起买才行!    一:之前确认按斤买,现在又按块买,二:没有按块卖的标识,只有按斤称重的标识,三:块状肉也没有装袋统一贴上价格标签。 后与店长沟通后,得到的答案也是按块卖!
所以,存在强买强卖,最低消费现象!希望政府多关注百姓民生问题!为百姓切实解决好所反应的问题!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明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03-18
办理结果

区市场局工作人员已到现场处理,并对超市负责人提出警告,诉求人对该问题处理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