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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房屋顶层私改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9-11-06
信件索引号 201900065
信件内容
本人是玉龙湖小区52-1栋业主。一单元顶层业主私自在楼顶加盖一层,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屋面防水并且阻断了屋面的消防通道。经与物业沟通后,物业只能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是并没有任何整改效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调查取证,将房屋恢复原貌!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明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9-11-14
办理结果

接到诉求问题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立即协同新明办事处与社区人员找到物业负责人,经了解,玉龙湖小区52-11单元楼顶确实存在加盖情况。工作人员当场对违建业主下达了《违章建筑告知书》,要求:三日内进行整改,恢复原貌,若逾期不改正,将按程序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