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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建议小学调整放学时间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9-11-02
信件索引号 201900603
信件内容
建议小学依照冬季寒冷天黑的早的特点调整放学时间,随时冬季的到来天气变得寒冷日照时间变短,五点半放学时天都黑了而且寒冷,正好赶上下班高峰期,天黑路滑也给接送带来不便,建议依照冬季的特点提前一小时放学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本溪市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19-11-04
办理结果

市民您好:

  按照国家和省、市课后服务相关文件,6月13日,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本溪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教通字[2019]79号),文件明确,我市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坚持四个原则,即:学校主体、家校协商、立足服务、自愿参加的原则,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及服务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小学生放学时间,我市完全执行了省文件的规定,即: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小学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将小学的放学时间定在不晚于17:30分,主要是为了方便家长下班后接送孩子,如果提前的话,达不到解决这一问题的目的。但是,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参加到什么时间,什么时间离校,是完全自愿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我调解,自己决定在学校的服务时间和离校时间,并不是要求必须坚持到晚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