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
为贯彻落实省、市民营企业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为全面落实《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本委发〔2018〕39号)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推动我局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紧紧围绕省民营经济23条、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9条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放手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民营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构建以新兴产业为引领,钢铁冶金、钢铁深加工及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建材、特色消费品等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民营工业规上企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具体工作任务
1. 提高民营经济运行质量。切实发挥本溪市推进民营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度机制,按季度调度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汇总上报。加强与统计、税务、市场监督、金融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分析和挖掘民营企业运行数据,及时掌握中小企业运行态势,了解和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工作支撑。
2. 推进民营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推动竣工投产一批、新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滚动推进民营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3. 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微企业申请列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二是收集整理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以科技创新、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依据企业基础条件和各银行关注的重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和推出的金融产品特点,筛选有资金需求项目或企业,向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进行推介,建立顺畅的银行、企业、担保公司信息沟通渠道。三是探索新的工作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服务,开办“票据池”产品,以票据质押方式为小微企业融资;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4.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工作,落实市领导包扶项目机制,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建立实施“项目管家”制度,对规上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建立帮扶企业台账,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涵盖企业创立、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管家式的长效保障服务,促进项目加快实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5. 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政府部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让民营企业确实有获得感。二是降低企业用电、用工、物流等生产成本,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好直供电政策。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
6. 推动钢地深度融合发展。继续推动高层会商,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产品与本钢合作配套,重点推进废钢产业龙头企业辽宁吉和源年加工100万吨废钢生产线项目达产达效、建发集团年加工200万吨废钢项目建设。2019年,力争实现民营企业与本钢铁精粉交易量500万吨,废钢交易量150万吨。
7. 抓好“小升规、规升巨”工作。落实《本溪市“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以每年重点培育40户左右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5户左右规模以上企业升级为超亿元“小巨人”企业为目标,建立市县两级企业培育库和工作联动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力争实现小升规35户左右,规升巨5户。
8. 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原则,针对中小企业的需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龙头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的重点实验室、先进设备、工程技术中心,以企业技术攻关和破解企业技术难题为纽带,创建和发展为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为主的社会化、开放式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9. 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企业等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投入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构建分层次培训体系。实施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领计划,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全市“民参军”企业军工保密资格认定政策宣贯,引导企业参加国家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
10. 强化品牌建设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开展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为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品牌,转型升级。以重点实施“认定产品、培育企业、打造小巨人三大专项”工作,引领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争创名牌产品、质量奖、标准化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引导全市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质量提升。
11. 推进民营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全面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引进年”活动,重点围绕本钢上下游产业链、铸造用生铁资源优势铸造机加产业链、全域大健康产业布局等基础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工作,实现补链、强链。推动钢材深加工、精密铸件、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废旧钢铁回收加工等优质企业、大项目落户本溪。加强与沈阳经济区、江苏省的对口合作,搭建双方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平台。
12. 设立工信局专项工作推进组。为全面落实《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本委发〔2018〕39号)精神,特成立由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市工信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推进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具体负责推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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