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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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表扬信——真诚感谢公安民警同志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19-10-07 |
信件索引号 | 201900505 | ||
信件内容 |
表扬信 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我叫李**,首先请接受我的崇高敬礼和真诚的谢意!感谢您培养出人民的好警察!同时向桓仁县公安局领导、普乐堡镇派出所所长郑立华及全体民警表示最真诚和崇高的敬意。 2014年经法院判决,我取得了大青沟村河北碉堡林权证。从2015年至今,当地村民杜**强占我林地20余亩,多次上山干扰我经营自己家林地。今年2019年9月15日—26日期间共三次带着家人、斧头、棍棒等器具采用威胁、恐吓、辱骂的方式,赶走正在清理林场的工人,阻碍我经营自己家林场,使得我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自从普乐堡镇派出所所长郑立华上任后,接手此次案件以来,非常重视,多次上山搜集证据,他不辞辛苦、中午顾不得吃饭,不顾个人休息时间为我办案。我多年来解决不了的难事,现在终于看到了希望,相信困扰我多年的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为这样的人民好警察点赞!在这里,再一次向桓仁县公安局领导、普乐堡镇派出所所长郑立华及全体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百姓:李**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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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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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9-10-0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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