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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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求为明山区胜利路丽舍小区办理房票 | ||
来信人 | 小** | 来信日期 | 2019-09-12 |
信件索引号 | 201900046 | ||
信件内容 |
关于该小区房票办理问题,小区居民代表曾向本溪市建委反映,建委答复该小区属于没有开发商的无主小区,根据出台的文件规定应由属地政府即明山区政府负责办理。因此今年8月份小区业委会组织居民代表向明山区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明山区住建局、信访局进行了接待并给予了相应答复,在这里也感谢区政府有关部门为此所做的工作。但房票毕竟是大事,小区居民也很急迫,尤其其中很多业主都是购房手续齐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是符合政策可以办理房票的,因此恳请区政府领导帮助协调推进,让小区居民早日拿到盼望已久的房票,至少先让这些手续齐全的业主先办理房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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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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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9-09-18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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