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 > 市政府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居民有商业保险的健康重大疾病保险(非理财),是否影响评为低保户
来信人 林** 来信日期 2019-09-04
信件索引号 201900408
信件内容
1、居民有商业保险的健康重大疾病保险(非理财),是否影响评为低保户?
2、办理低保户,需要什么条件?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本溪市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19-09-10
办理结果

市民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市民政局给您如下处理意见:1、居民有商业保险的健康重大疾病保险(非理财),是否影响评为低保户?低保户可以办理商业保险的健康重大疾病保险(非理财),年缴费金额不超过年低保标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因保险理赔而产生的赔偿金需计算家庭收入。2、办理低保户,需要什么条件?一是持有本溪市常住户口;二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三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感谢您关注我们的民政工作,市民政局救助科(低保)联系方式:43841731、4384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