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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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求明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确认我被拆房屋的位置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24-05-10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27 | ||
信件内容 |
明山区政府区长您好: 2005年5月1日明山区政府给我作出了没有地点位置的限期拆迁决定书,5月13日我卧龙地区房屋被强拆至今没有安置。我最近才发现由于明山区法制办的顾世玉提供的是明山区程家地区的行政裁决书,我在程家地区没有房屋,造成我卧龙被拆的房屋至今没能安置补偿,因此请求答复确认2005年5月1日我被拆房屋的位置是程家地区还是卧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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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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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4-05-14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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