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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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求明山区政府确认强拆我的房屋位于明山区那个地方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24-04-29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21 | ||
信件内容 |
明山区区长您好: 卧龙办事处4月23日答复的不是事实,没有依据,此事没有进入信访程序。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都在政府信箱平台等候明山区政府对921276号房证的确认,和对强拆我的房屋在明山区那个位置的确认,如果明山区政府不能依法邀请两部门一起解决该问题,请求答复拆我的房屋在哪个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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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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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4-05-06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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