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3-0002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四届政协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提案》(203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四届政协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提案》(2035号)答复
九三学社本溪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组织架构和顶层设计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并提出以数字政府引领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数字政府建设现已成为撬动全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融合的关键领域。为促进全市大数据和数字政府发展,市委、市政府于2021年决定在市营商环境局基础上加挂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并增加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归口管理全市数据资源,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统筹数字政府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等职能。
市营商局(市大数据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能,一是成立本溪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市政府成立本溪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由孟广华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相关10家单位分管同志任副组长、33家单位分管同志任成员,共同推进全市数据资源有序共享。二是编制《本溪市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以及《数字本溪(辽宁践行区)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编制完成《本溪市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目前,规划已经过5次修改,为确保使规划符合我市实际,正在向市各相关单位征求第二轮意见,待意见反馈并汇总修改完成后,即抓紧开展规划正式印发前合法性审查等前期工作,争取尽快正式印发,为全市数字政府各领域提供发展方向。三是为规范全市数字政府载体建设,结合《辽宁省省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形成《本溪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正式印发,对我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在对《本溪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建设方案》评审中,我局提出在市交通局综合交通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过程中,需充分利用我市现有信息化基础,并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资金保障,引导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资金保障。《本溪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来源通过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同时,市营商局向市政府建议,成立我市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资金,促进数字政府各领域数字化融合。二是推进业务系统上云和专网专线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按照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工作要求,为推进非涉密业务系统搬迁上云和专网专线整合工作,促进数据共享、缩减运维和线路费用,市营商局编制完成《本溪市机房搬迁整合实施方案》和《本溪市市场监管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工作实施方案》,并协调推进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4家单位5个机房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上云工作;同时,推进市场监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迁移,于2月底前完成市场监管各应用系统在电子政务外网单网运行。三是利用社会资金促进政务数字化。为缓解政府财政支出压力,我市数字政府各领域各相关部门均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如“辽事通”建设费用、政务云租用费用(市联通部分)等,均为企业出资、政府相关部门使用。
三、整合数据资源,促进数据共享
一是建设数字本溪决策指挥系统。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治理“一网统管”能力,按照市领导工作部署,在我市政务大厅改造升级项目中,建设数字本溪决策指挥系统作为“一网统管”主要抓手,通过数字化手段感知我市全域运行态势,通过详尽的指标体系,将归集到的多源数据进行形象化、具体化、多维度的展示,为市领导指挥提供“一站式”决策支撑,推进市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全面提升全市政府服务效能和软实力。数字本溪决策指挥系统拟建设本溪概况、四大战略五个本溪等11个专题。目前,项目已完成设计和建设单位招标,正在抓紧建设。二是建设全市数据中台。推动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贯通国家、省以及市、县区的数据资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应用等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目前,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已完成需求确认,软件开发单位正在抓紧开发。三是协调国家、省数据资源回流赋能,推动市自建系统数据对接。为夯实数字政府发展基础,推进国务院和省直部门数据在辅助政务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和群众等方面的应用,市营商局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市各相关单位发送了国务院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1-5批)和省直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1批),依据各单位数据资源需求情况,申请国务院和省直部门数据向我市回流。同时,正在按照工作要求与国务院垂管系统(第3批)接口对接,为全市政务事项办理和一体化平台改造提供数据支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与部署自建系统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社保中心、市营商局、市民政局、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接。
四、引育数字化高素质人才,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按照《本溪市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本人社〔2022〕79号),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按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硕士(或副高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年期每人每月2500元、1200元、600元生活补贴,切实提高福利待遇。二是在编制和职数空缺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做好数字化人才的岗位聘用及职称评定工作,切实畅通晋升渠道。三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本人社〔2021〕32号)规定:“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指导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积极配合指导各事业单位针对工作人员开展数字化培训。四是按照《实施“山城英才计划”广泛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持续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在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后,积极配合有数字化人才需求的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共计7家单位,计划招聘25名计算机科学类工作人员。
下一步,市营商局将抓紧印发数字政府发展规划,认真履行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发展。协调建设单位抓紧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和数字本溪决策指挥中心,推动全市数据共享和“一网统管”建设。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