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shjjsj-2022-00023 发布机构: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提升公职人员综合素质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1171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日期: 2022-05-13 成文日期: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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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提升公职人员综合素质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117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3 15:38:53 【字体:

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职人员综合素质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六个年”活动,由市营商局起草了《本溪市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月15日,我市召开全市转作风抓落实暨开展“六个年”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进行工作部署并提出要求,会后《方案》将正式印发。《方案》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四个方面,确定了35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4个推进组和1个考核组。下一步,市营商局将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完成《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改善。同时,结合您提出的“加大对营商工作的社会监督及考评力度”的建议,市营商局还将具体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评议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企业、群众、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方位评议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目前正值营商环境监督员换届,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监督员的覆盖范围,吸纳各界优秀代表加入监督员队伍,除日常监督外,我们还将组织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和问责;三是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要求,配合市纪委监委推进“一码监督”工作。此项工作已于1月20日开始在市级办事大厅试点,目前运行良好,初见成效,不仅进一步拓宽了企业群众投诉渠道,也有效加强了对办事大厅的规范管理,下步将在全市范围推广普及。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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