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shjjsj-2021-00006 发布机构: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3052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1-02-02 成文日期: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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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3052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2-02 16:43:28 【字体:

王德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关于“在公共采购过程中,在公正、公平开的基础上,能够给予本地企业一定的加分政策奖励”的建议。经与市财政局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因此,按照公平原则,采购中不能对本地企业产品做出额外奖励加分,故此该提议内容无法实施。

关于“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落实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本溪市财政局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凡参予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企业,不需再向金融机构提供资产担保,仅需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信用担保,即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目前,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朝阳银行已开通上线运行。同时,辽宁省财政厅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省财政厅根据网上商城运行情况,适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电商征集公告,公开征集电商。建议相关企业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有意愿,按照辽宁省财政厅网上商城准入条件和规则,在征集期内,提出申请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及矿产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为全面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初,市营商局协调资金585万元,推进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的办公场所改造建设任务。改造后的交易中心,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内设受理区、等候区、自助服务区,交易场所功能齐全,便民服务设施完善,可满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需求。同时,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对43台电脑硬件进行了升级,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电子信息化水平。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标对表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及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中心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和场内交易规则,及时地完成项目交易工作任务。着重做好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及健康产业、智慧城市建设、保障房采购等民生工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涉及以上领域的项目全部纳入绿色通道管理。二是针对中心整合和职能调整后存在的制度缺失问题,进一步加强场内交易相关制度建设,优化交易流程,使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更科学,更符合市场的要求。三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辽宁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完善资源配置方式,健全平台电子系统,强化公共服务定位,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传输自动化。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为政务服务工作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