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1-0000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干部队伍建设理顺工作关系的建议》(312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干部队伍建设理顺工作关系的建议》(3127号)答复
何彦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干部队伍建设理顺工作关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中央提出机构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布局下,2018年底省、市、县区各级营商局相继成立。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由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成,不仅将原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进行延续,而且赋予了新的工作和使命。市营商局现有人员情况下,目前尚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随着营商环境业务工作的拓展,有可能出现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届时会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积极协调市委编办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市营商局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代管关系,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县区营商局部门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将建议县区营商局向县区政府和县区委编办反映相关情况,争取加强部门人员力量。县区营商局与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协调不畅,将建议县区营商局向县区政府和县区委编办反映相关情况,可参考市营商局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模式。
感谢何彦霞代表对营商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也希望日后对营商局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