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lbzj-2023-0004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规范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保障了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带头学、认真学,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APP、公务员在线学习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网络学法和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增强法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法治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履行“班长”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全体干部学法,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召开局党组会议、业务例会,对各科室提交的议题,召开集体讨论会议,多次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建设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化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出台行政处罚包容免罚事项清单,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结合省医保局自由裁量权办法和基准,于2022年6月28日制定出台《本溪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在扎实履行好市医保局“三定”规定基础上,全面梳理医保权责事项清单,按清单规范履职,全力推进医保部门职能优化协调高效。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尽审”,2022年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本溪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2〕19号)等行政范性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2022年现行有效的医保政策规范性文件共12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凡出台涉关市场主体相关政策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优化医保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自审自评工作,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县区医保局共编制行政处罚案卷19卷、行政检查案卷34卷,案卷制作规范,格式文本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专人负责,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加强联合监管,会同市公安、卫健等15部门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互通,联合监管,行刑衔接等相应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创新基金监管模式,完成首批本溪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向39名医保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形成社会监管合力,推进建立社会共治格局。
(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公开异地就医、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国家集采等相关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利用辽宁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部门网页,妥善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今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安全防线。组织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参加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解读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监管环境。印制《医保政策文件汇编》,将2021—2022年度省市医保局出台的政策编辑成册,向各级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发放。8月12日,市医保局党员干部走进本溪市崔东社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监管环境。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窗口发放宣传单,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画报3000余份,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六)坚持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对于合理诉求依法给予解决,不合理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积极提供政策帮扶救助,确保信访事项办理既讲政策法规,也讲人文关怀,让群众满意。全面梳理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领导包案责任人,稳控责任人,及时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稳定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制度,推动执行“三个一”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访一次、领导班子每月研究一次信访工作、每月组织干部下访一次。今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电来访、上级部门交办、12345平台、辽宁省信访系统等信访事项110余件,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97%。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法定期限内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自由裁量权力得当适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网站公布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监督渠道。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不足
2022年,市医保局逐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医疗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对行政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法治理论和工作实践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队伍建设还不够。医保领域监管对象众多,医保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不够丰富,执法经验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工作不够广泛。医保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更新变化快,宣传模式相对单一,群众受众面、覆盖面、知晓度黑不够,难以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医保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动医保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一)牢筑法治思维。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聘请法律顾问和专业人士进行法治专题辅导,在全局范围内进一步形成浓厚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二)规范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行专项稽核、日常监管、突击夜查、智能监管等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始终维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收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三)拓宽宣传途径。通过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周、医保社会监督员等途径,依托政府网页、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享等形式,加大法治和医保政策的受众范围,让医保惠民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