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lbzj-2024-00024 发布机构: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 急抢救药品、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6-04 成文日期: 2024-06-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医保办发〔2024〕11号
关键词:

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 急抢救药品、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14:31:44 【字体:小 大】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分局,市属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函〔2024〕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本医保办发【2024】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