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wju-2025-0007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领域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本溪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政策法规科对报废汽车以旧换新申请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核,批发科对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申请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汽车报废以旧换新
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信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第二批报废汽车以旧换新,符合补贴条件的共有384人,应补贴金额为657万元。
详见汽车报废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名单。
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经审核销售机构、回收拆解企业及消费者上传的新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旧电动自行车永久性破坏照片、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交收凭证等资料,符合补贴条件共有603人,应发放补贴金额36.18万元。
详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名单。
上述补贴资金共计693.18万元,待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后第一时间通过银行拨付到车主提供银行账户中。
(打印版)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名单(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