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fj-2020-00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司法局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开展“送法进网络”法治宣传活动 | 主题分类: | 法治宣传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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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开展“送法进网络”法治宣传活动
在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市各县区、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手机APP等等媒体平台,全媒体、全方位、全时空开展“送法进网络”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社会氛围。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
我市在《本溪日报》开辟了“法治本溪”专栏,刊发了市委书记的“12.4”国家宪法日署名文章,并对各县区、各单位“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行深入宣传,同时,通过电子报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本溪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开辟“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专题,对我市“与法同行 法润民心本溪市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演出”、“本溪市2019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大型宣传活动和各县区、各单位的宣传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加强网站宣传
自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始以来,我市各县区、各单位充分发挥官方网站的网络宣传优势,将各类宣传活动内容通过网站进一步加强推送,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加强客户端宣传
在今年的宪法宣传活动中,我市充分发挥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推送块、覆盖广、易接受的宣传优势,将我市宪法宣传内容通过“法治本溪”、“本溪普法”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各县区、各单位的普法微信公众好推送到群众手中,满足群众“指尖上学法”的需求。
四、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展播活动
我市按照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整体部署,开展了“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展播活动,在本溪广播电视台、县级电视台,“第一媒体”手机APP平台和全市各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同时播发《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和普法宣传标语,日均覆盖受众达20万人次。
五、利用电子屏开展普法宣传
在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市在全市公交车载电子屏,大型公共场所和沿街商铺的电子屏中,加大了普法宣传标语的投放力度,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仅公交车载电子屏每日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就达4.8万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