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21-0001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本司议字〔2021〕第1号 主题分类: 市人大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5-08 成文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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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本司议字〔2021〕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5-08 13:14:50 【字体:

李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广大农村开展法律普及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始于1981年,自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广大农民列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以来,我市作为全国普法依法治市的“发源地”,始终把提高农民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作为全市普法工作的重点。经过30多年的实践,特别是通过“七五”普法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市农民群众获得法律知识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依法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自律、依法自维、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的能力不断提高,在各单位和全市广大农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七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和全省的检查验收。

二、落实建议情况

(一)全面部署农村普法宣传工作

将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本溪市深化普法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不断压实农村普法责任,并在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做到农村普法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活动、有实效。

(二)积极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指导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特点和文化素质情况,在农民中广泛开展了学法用法座谈会、以案说法宣讲会、法治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二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利用农闲季节和集贸市场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田间地头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自2015年6月本溪电视台法治频道开播后,在《普法栏目剧》、《法在身边》等多个栏目中制作播出了一批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宣传节目,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四是不断加大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在全市288个村建立了法治橱窗、法治长廊、法治书屋和法治文化墙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阵地,实现了农村普法阵地建设的全覆盖。

(三)建设农村普法宣传队伍

自“七五”普法以来,全市组建了“七五”普法讲师团,招募了“七五”普法志愿者,选拔了农村“法律明白人”。市司法局依托覆盖全市288个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和农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500名评理说事员和1046名人民调解员掌握涉农法律法规、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的优势,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积极宣讲法律法规,带动身边的广大村民学法用法。同时,还开展了“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和桓仁满族自治县安排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两县的30个扶贫村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形式、“一户一卡” 的管理工作模式,全部实现对接。各县区和各部门也积极提供教材、师资,推动农民群众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广大农民群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村务管理乃至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

三、下步举措

针对贵团《关于在广大农村开展法律普及教育的建议》提出的农村普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作为此项建议的主办单位,在即将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时期,将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继续全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农村普法工作的监督指导

一是将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通过法治建设委员会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开展面向农村的普法宣传。联合民政部门对乡镇和农村“两委”成员进行法治培训,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对农村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是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区年度评分的重要指标和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激发普法工作负责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继续提高农村普法宣传针对性

一是针对农村“两委”成员,加强基层政权的普法宣传,强化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全市广大农民,加强对村民之间关于宅基地使用、房屋建造、排水排污、道路通行等常见的涉及相邻权的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和市农业农村等涉农重点部门,围绕农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在服务过程中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庭、农贸大集,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解答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活动。指导政法部门在案件侦办、审理过程中,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农民开展自发性的法治文艺创作,同时,鼓励全市群众艺术团体和专业艺术团队,针对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农民喜爱的艺术形式,创作一批法治快板、法治小品、法治歌舞等法治文艺节目,将法律法规条文转化为农民听得懂、能接受的法治文艺节目,并适时开展农村法治文艺巡演活动,让农民群众在娱乐过程中学习到法律知识。

(三)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

一是随着普法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原有的普法宣传队伍和宣传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民学法需求,今年将重新建设普法宣传队伍,着重加强各级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专业型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义务普法宣传。

二是组织政法单位承担起农村普法宣传的任务,通过庭审、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方式,引导广大农民学法用法,解决村民的法律问题,满足村民的法律需求。

三是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利用村委会周边广场打造农村法治广场,建立完善农村法治橱窗、法治文化墙和法治图书角等普法宣传阵地,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四是组建以村民评理说事员、人民调解员和农村“两委”干部为骨干的专门普法宣传员队伍,在身边人解决身边事过程中,向广大村民宣讲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