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4-0014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溪湖区站前一带出租车专项治理的提案》(第311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溪湖区站前一带出租车专项治理的提案》(第3113号)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溪湖区站前一带出租车专项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关注,及对交通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一、客运市场情况现状
运输市场管理尤其是客运市场管理是我们交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之一。从大的方向看,当下客运市场处于新旧动能转型、结构调整的过渡期。受结构转换、城市经济实力、公交服务配置均衡性及路网通行能力和便利度等因素的制约,与现实百姓出行需求之间形成一定反差和矛盾。加之经济社会发展和运输市场自身矛盾的积累与叠加,有矛盾,有需求就有了市场。这就造成一些重点客运集散地,城市边缘城乡结合部经常出现一些营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扰乱市场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给安全出行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此更是高度重视,多年来始终在关注并持续整治这一现象。
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情况及成果
作为重要行政管理部门之一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经营行为作为常态化的工作重点,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发挥联动工作优势,坚持常态化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着重宣传与侧重打击相结合,保持治理的高压态势,同时也在克服着人员少,装备不足等困难。2023年至今对溪湖区及周边投入执法人员不少于700余人次,执法车辆260余台次,检查车辆出租车2323台次,警告出租车驾驶员服务卡摆放行为不规范132台次,告诫疑似非法营运车辆568台次(含残疾人驾驶的三轮车),检查客运班车24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31台次,有效打击了非法营运嚣张气焰,一定程度上也扼制了乱象的漫延。在整治的同时,该地区存在的大多数为封闭式三轮车及电动车多数属于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辆,且多数由残疾人驾驶,对此由于行政执法权限所限,我部门只能对其进行劝离,并向乘客宣传乘坐该类型车的危害及后果,紧紧依靠一个单位无法彻底消除隐患,希望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三、多方积极努力打造出行便利条件
针对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深化工作细节,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满意度,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加强源头管理,严把从业资格准入。对从业人员要强化素质培训和服务规范教育,严把考试关,加强后续的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从而提高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文明服务意识。
2、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乘客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严厉查处驾驶员的拒载、宰客、强行拼客等违法行为。
3、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市场运营监管。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重点线路执法巡查等工作,维护出租汽车市场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文明行为。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