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3-00097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乡村村组公路交通管理的提案》(第2028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7-08 成文日期: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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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乡村村组公路交通管理的提案》(第202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8 08:53:48 【字体:

《关于加强乡村村组公路交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辽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管理机制,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具有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协调、解决涉及农村公路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安全管理及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属于县级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十四五”以来,全市农村公路完成新改建工程19.7公里,维修改造工程362公里,危桥598.1米/18座。

一、加强政策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2023年,为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效能,密切联系群众,拉近与群众距离,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事权划分,持续加强“四好农村路”的巩固提升和宣传力度,继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动各县区政府履行农村公路主体责任,明确乡镇级农村公路管护机构责任和人员,认真开展县、乡、村级路长巡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公路方面的问题,着力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二、明确发展方向,服务乡村振兴

结合已经出台的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政策类文件,监督、指导各县区乡道、村道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督促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足额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县区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判定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路段应将交通事故情况与公路技术指标紧密结合,优先整治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

三、发挥群众作用,建立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市在实施“村村通”“组户通”等农村公路工程过程中,农村公路沿线群众主动投工投劳,自觉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自发成为农村公路的义务宣传员、交通护路员,把农村公路当做自己的眼睛来爱护,形成“公路大家建、建好大家管、管好大家用”的良好格局。县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路政管理体系,按照“权责清晰,精简高效”原则,健全路政体系。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