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5-0010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2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2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2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崔莹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明山区高峪至溪湖站前地区通勤职工
乘车出行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本溪公交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建议暂时无法落实,主要原因答复如下:
一、 将36路延伸至高峪的建议
根据《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应当与配套建设的公共交通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高峪地区及周边暂无公交车首末站及符合停靠标准,暂不具备延伸条件。
二、 增设小华山公交线路的建议
因客运集团现有公交运力资源有限,特别是小华山铁路匝道常年频繁封路和跨线桥高峰时段频繁拥堵等诸多原因,如开通此公交线路,必将严重影响公交车辆正常运转,势必导致市民出行时间延误等问题,同时也会增加沿线道路通行压力。
下步,我局将时刻督促公交企业加大对高峪至溪湖间运力投放力度,科学增设运力,减少候车及换乘时间,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乘车条件。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