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4-0017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增设峪宁路礼让行人监控、人行横道及限速标识的建议》(第319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增设峪宁路礼让行人监控、人行横道及限速标识的建议》(第3193号)答复
我单位接到您的建议后,立即组织公路相关人员对国道G304丹霍线K200公里处,针对该段路段成为事故多发区域问题进行现场勘察,现答复如下:
1.增设礼让行人监控设施:我单位正在沟通交管部门,如交管部门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车速设施及增设礼让行人监控设施,我单位负责实施相应的斑马线及相应的道路标线。
2.建立人行横道:如交管部门设置礼让行人监控设施,我单位负责在事故多发路段施划人行横道,确保行人安全过马路。同时,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引导行人正确过马路。
3.完善照明设施:增设路灯或其他照明设备不属我单位职能范围的事项,建议转市路灯管理有关部门。
4.加强宣传教育:经我单位联系交管部门,现各县区交警大队每月都会组织当地的有关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会议并组织交通宣传活动、开展交通安全讲座。
5.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按照市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在市相关应急管理平台统筹领导下,我单位今年准备与路政、交管、消防、医疗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完善现有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多部门联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