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4-00174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继续推进建设G304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移新建工程的建议》(第3113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成文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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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继续推进建设G304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移新建工程的建议》(第311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8 14:27:23 【字体: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丹霍线是连接丹东、本溪、沈阳、阜新,至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对交通运输、百姓出行、国防交通等具有重大意义。桥头至南芬段山路崎岖,以盘山路为主,公路等级低、坡度、弯度大、道路狭窄、地质环境复杂,安全隐患极大。为提高国道丹霍线在本溪境内的通行水平,充分发挥干线公路功能,满足本溪主城区与桥北工业园区和南芬区的区域交通需求,本溪市规划实施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建工程。

G304丹霍线三期南芬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全长12.2公里,公路设计等级二级,设计荷载等级Ⅰ级,路面宽12米,路基宽13.5米,新建隧道1座、大桥4座、小桥3座,南芬区境内占用土地420亩,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工程费19990万元,动迁费约8000万元

二、丹霍线三期尚未实施原因

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建工程是本溪市政府确定的2017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估算投资27990万元,其中:拟争取省厅补贴资金9100万元,需地方配套解决18890万元。

该项目尚未实施主要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该项目建设涉及南芬区政府和平山区政府。目前,南芬区政府已启动高南线建设工程和本宽线低标准改造工程需配套资金2.3亿元,地方政府无力承担丹霍线改移工程配套资金,导致项目暂未实施。二是国务院2018年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46号),按照现行投资政策,该路段为无现金流的政府付费类项目,不能继续采用PPP模式推进而暂停实施。三是辽宁省2024年印发了《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准备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对新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履行提级论证程序,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不得违规举债。若该项目实施,南芬区政府需靠区财政收入解决配套资金问题,并通过省发改委组织提级论证后方可推动前期工作。

三、项目进展情况

各位代表建议我局将该项目提上日程,我局已与市发改委共同研究相关文件,明确相关内容。截至目前,国家并无新PPP政策出台,因此,本项目不适合继续采用PPP模式推进。我局和市发改委将重点关注2024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备选项目支持方向,如符合投向,可按要求申报,争取资金支持。另外,我局将同南芬区共同探讨尝试引入项目管理公司投资的可行性,解决资金配套的垫付问题。如南芬区政府能解决18890万元配套资金,该项目将会早日纳入日程安排。

目前,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已列入《本溪市“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十四五”期间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库,拟在“十四五”时期组织实施。待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后,全面开展工作。

感谢各位代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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