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3-00095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打造幸福本溪文明出行的建议》(第2144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7-07 成文日期: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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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打造幸福本溪文明出行的建议》(第214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7 16:11:17 【字体:


您关于改进本溪市出租车及公交车驾驶员不文明驾驶行为管理、打造幸福本溪文明出行的建议今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指导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1.强化遵章守纪,严把素质培训和服务规范教育出租车从业人员严把背景审查关,严把考试关,加强后续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而提高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人员素质和文明服务意识。为了让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更好地掌握交通运输部16号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出租汽车驾驶员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宣传单,发放给全市出租车驾驶员学习了解,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遵章守纪文明服务意识。

2.强化解决途径,畅通乘客投诉举报渠道交通运输局已将设立的12328交通热线并入12345政府热线,及时、严厉查处驾驶员的拒载、宰客、强行拼客等违法行为。

3.强化文明素质,落实我市创建文明城市任务目标印发了《本溪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交通运输局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总结积极推进创城相关工作开展。组织全市出租汽车公司及经营者驾驶员代表召开了创城工作宣贯会,要求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牢固树立“本溪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提升行业服务质量通过查看车载视频监控,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日常驾驶行为监管,对未主动提供乘客发票或未主动询问乘客是否需要发票的驾驶员进行通报对多次存在不主动提供发票或不主动询问乘客是否需要发票的驾驶员做出立案处理的决定;举办培训班,对违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针对创城工作要求,还制定了《本溪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良好习惯行为规范》,印发了《致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一封信》、《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及《出租汽车驾驶员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宣传单。全面完成了创城相关工作目标。

4.强化联合执法,规范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通过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重点线路执法巡查等方式,开展出租汽车市场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文明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行业正常运行、健康发展

5.强化典型引领,推进行业文明建设。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行业文明典范;通过典型引路的作用,组织出租汽车经营者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塑造行业新形象。组织出租汽车志愿者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门爱心免费送考活动,高考期间共免费接送考生1600余人,树立了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提升了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6.强化合理规划推进出租汽车乘降站建设方便百姓乘车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与交警等相关部门沟通、谋划,在市区主要道路、火车站、客运站、商业区、医院和密集的居民社区等场所,合理施划、建设了多处出租汽车乘降站及待租车位,极大减少了出租汽车随意停车、争客、抢客等现象,方便百姓乘车。

二、提升城市公交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围绕我市开展生态文明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要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在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管理、提高驾驶员文明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公交无车日》、《公交驾驶员技能比武大赛》,大力宣传公交先行政策,鼓励公交驾驶员规范行车、文明服务,不断提升我市公交行业技能与服务水平。同时,本溪客运集团通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制定《本溪集团安全管理规定》、《本溪集团运营管理规定 》,并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我市城市公交行业精神面貌积极向好发展,整体文明服务水平逐渐提高。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