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2-00053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日期: 2022-07-18 成文日期: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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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8 16:47:47 【字体:


    您提出的《关于碧桂园、宏峪等小区附近增设公交站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早在峪明路碧桂园(原公园里)小区建成初期,我们就会同公安交警、公交企业对该地区进行了实际调研,研究设置公交站点事宜。由于该小区正处于峪明路与合成路交通岗区附近,路段坡陡弯长,且车流较大、车速过快,又处在道路纵坡顶处来往车辆的视线被坡顶遮挡,无法察觉前方交通车流变化,及时做出反应

综上,目前,该处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综合公安交通、公交企业意见,暂时不具备设立公交站点条件。

而且根据《辽宁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中第4.4.2项规定:常规公共汽(电)车市区站距宜为300米—500米。从站距位置来看,该地距离高峪公交站点不足300米,距离大峪公交站点不足500米,市民在合理乘车范围内。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住建和公安部门在道路改造中修建港湾式停靠站,消除安全隐患,并设置城市公交站点。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