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28 成文日期: 2017-06-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发〔2017〕12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00:00:00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17〕12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
  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辽政发〔2017〕1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取消涉及我市教育局、市房产局、市文化广电局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予以公示。同时,要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下放到位、监管到位。

  附件:本溪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共计5项)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

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共计5项)


序号

取消的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省、市、县

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教政法[2012]9号)

取消审批后,在学校设立审批过程进一步严格把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明确章程规范标准、制定范本、加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章程进行管理。

 

2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号)

取消审批后,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作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从有利于开展相关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相应职责范围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市、县

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2007年第25号,2015年11月10日予以修改)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008年第26号,2015年11月10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对相关事项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

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住建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省、市、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2001年第15号令,2015年8月28日予以修改)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复印打印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