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23〕11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 14:03:24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3〕11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计划指标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48.6公顷以内,并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70%的要求。商服用地17.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4.2公顷,住宅用地37.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6公顷,水利用地309.8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防止利用小项目圈占大面积土地,多措并举地提升土地利用率,使我市土地管理逐步走向规模化、法制化、合理化轨道。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动部分行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精神,一是加强信贷、土地、建设、环保、安全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搞好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安全、技术、质量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市场标准;三是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供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要按照“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的原则,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本溪市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附件1


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区域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

用  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棚户区(危旧楼)改造用地、廉租房用地

普通商品房用地

平山区

 3.3

  0

 1

 0

 0

 0

 0.2

 2.1

 0

0

明山区

  41.5

 1.4

 23

 13.9

 0

 13.9

 0

3.2

 0

0

溪湖区

  1.9

1.4

 0.5

 0

0

 0

0

 0

 0

 0

南芬区

 11.4

 0

 0.2

 0

 0

 0

6

 5.2

0

 0

市本级小计

 58.1

 2.8

24.7

 13.9

 0

 13.9

 6.2

  10.5

 0

0

本溪县

19.7   

 0.9

 3

11

 0

 11

 0.1

 4.7

 0

 0

桓仁县

 370.8

 13.5

 6.5

 13

 0

 13

 9.6

 18.4

 309.8


合计

 448.6

 17.2

  34.2

 37.9

 0

37.9

 15.9

33.6

 309.8

 0 


  附件2

本溪市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地区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保障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市本级

13.9

0.00

13.9

0.00

0.00

0.00

13.9

9.8

70.00%

本溪县

11

0.00

11

0.00

0.00

0.00

11

7.7

70.00%

桓仁县

13

0.00

13

0.00

0.00

0.00

13

9.1

70.00%

合计

37.9

0.00

37.9

0.00

0.00

0.00

37.9

26.6

70.00%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