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4-15 成文日期: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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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15 10:40:39 【字体:

  一、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更加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的需求与日俱增。这些新变化,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市物业行业发展迅速,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我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居民诉求较高以及住宅区内各职能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等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溪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物业管理条例》

  3.《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4.《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

  四、起草过程

  《物业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征求了13个市直部门和6个县(区)政府的意见,并同时在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内部集体讨论程序。对内容反复推敲,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物业管理办法》。

  五、主要内容

  《物业管理办法》共6章22条。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制定《物业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目标和原则;完善了住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和物业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明确了住建、街道办事处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联审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业主委员会公开公示、定期报告等制度。

  第三章  物业企业

  明确了物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公示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规范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方式以及选(续)聘、解聘物业企业方式;强化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住宅区选(续)聘物业企业过程中的职责;建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双备案制度;强化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交接工作中的职责;完善了物业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了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制度;强化对考评体系的结果运用,建立物业企业约谈-曝光-处罚-退出的处置机制。

  第四章  部门职责

  明确了各部门在住宅区内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责。

  第五章  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的政治引领

  发挥街道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强化物业网格员实名制,推动物业企业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扩大党在物业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选树物业企业典型,以点带面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协调共治机制,建立市、县(区)、街道、小区四级物业管理协调共治机制,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共商、共议、共谋,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诉求解决不出小区。

  第六章  附则

  明确了发文时间。

  六、预期效果

  本办法出台后,将对我市现行的相关物业法规条例起到补充完善作用,进一步压实物业企业的主体责任,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县区住建部门监管责任,对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业主需求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以市场化理念加强住宅区物业服务,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监管体系,构建组织有力、监管有序、责任明晰、服务规范、行业自律、优胜劣汰的具有本溪特色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新格局。

  文件解读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解读人:于泳波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44521035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