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17 成文日期: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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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17 09:46:19 【字体: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1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包立国、王丹、曲振京、何立晶、张利、张亚夫、李士威、李玉东、崔延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本桓公路限速设施的提案》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公路限速设施的关注。去年11月16日,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畅通便民”警务工程理念与委员的提议不谋而合。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委员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现答复如下:
  本桓公路由于路况好,过往车速快,在2015年以前,本桓公路每年都会发生数起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建设立体化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部署,于2016年初对本桓公路测速及抓拍进行合理调整如下:
  一、本溪县境内建设了两处区间测速安全设施,分别是本桓公路29公里450米至38公里800米(三架岭至谢家岭),总长度9.35公里;本桓公路68公里600米至75公里700米(南甸加油站至碱厂大桥),总长度7.1公里。其余路段无固定抓拍点,无移动测速点。
  二、桓仁县境内未设立区间测速。设有有效测速固定抓拍点2处,一是本桓线144Km+400m(木盂子白砬桥头)限速50Km/h,实际测速达75Km/h拍照入网处罚,安装测速设备后,预防事故效果很明显;二是本桓线130Km+800m处(八里甸川头),目前因线路故障已停用。沿线其他视频监控设备为公安卡口,不作为固定抓拍使用。此外,在六河、三道河、八里甸其中1个地点设置移动测速点。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我局交警部门在弯路、险路、坡路、村庄等事故易发路段安装了限速标牌,比如南甸加油站铁路道口,按规定设置了限速30公里的警示标志(不抓拍),提醒驾驶人按照规定的时速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工作规范》以及《全省交警系统实施“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做最优发展环境建设先行者十项举措》等相关规定,本桓公路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对超速10%以下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教育、警告,不罚款。区间测速点两侧以及前方、固定测速点、移动测速点均设置了提示标志,同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对本桓公路所有监控设备进行排查,对于重复的、废弃设备的进行拆除,对标志牌不醒目的,重新设置,统一整改。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