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2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四届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次会议第2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四届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次会议第2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公开
本住建案字〔2023〕第22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四届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次会议第2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维修彩屯北路人行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受财力的影响,市政道路日常维护经费缺口较大,使得我市城区道路的预防性维护工作开展缓慢,只能做到“哪坏修哪”,效果还不甚理想;加之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辆荷载对道路的侵害积累越发显著,龟裂、破损、坑槽、下沉,等道路病害在道路基础薄弱的路段已呈多发状态。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市住建局通过自筹资金、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3年来对城区的重点道路、部分背街小巷进行了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的面积达到20余万平方米,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彩屯北路年久失修,已达到道路使用年限,日常维护已经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其中,您所提及的人行道问题,受挖掘单位修复不到位以及车辆占压的影响,道板松动、缺失、下沉的现象更是呈多发状态。目前,该路的大修改造计划已经在2022年列入《本溪市城市更新市政道路大修改造工程》项目包,该项目我市发改部门已经完成立项并上报省厅,待资金落实后开始实施。
在项目批复之前,我局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将视资金情况分批分段对彩北路的车行道及人行道进行功能性维护,非市政管理区域我局将协调溪湖区政府予以解决。